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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3-11

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列为法定制度。为落实该制度,2023年8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是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哪些产品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哪些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方式有哪些?”等问题吧。

 

一、什么是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条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等具体要求开具,落实主体责任的质量安全标识。

 

二、哪些产品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要聚焦初级农产品和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初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及化学性质的农产品,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须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对其他农产品鼓励开具,茶叶、酒水、米面粮油、腌菜、肉制品等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无需开具。

 

三、哪些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

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请注意:生产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内容在承诺事项方面略有不同:

①生产者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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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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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应至少符合哪些要求?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委托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

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且不得销售。

 

五、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方式有哪些?

湖南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采取手写、电脑系统打印、小程序电子化出证三种方式开具,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具。

 

六、承诺达标合格证如何附证?

对上市农产品每批次都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以销售包装为单元开具,以适当方式固定在包装表面。散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每批次(同一种类产品、同一质控措施、同一时间采收)开具,实行一批一证,随附农产品流通。

 

七、不按规定开具、收取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将受到哪些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