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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五千工程”为总揽,以“三化五行动”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高水平监管,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持续治理突出问题
(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巩固拓展豇豆农残治理成效,进一步落实建档立卡、包联督导、定期通报、分级约谈、合格率评价等工作制度。坚决淘汰无法保障质量安全的传统豇豆种植方式,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落实上市前批批检测,确保不合格不采收。继续开展豇豆病虫害防治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者等采用新模式,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加强镇村豇豆收购点监管,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豇豆质量监管情况调度和统计报送,应用好豇豆种植监管信息数据库。
(二)实施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借鉴豇豆治理成功经验,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黄鳝、泥鳅、甲鱼、牛蛙等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实施建档立卡、每月抽检、包联督导、定期通报、分级约谈、合格率评价等制度,落实加密巡查、上市前每批速测、同步检测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等综合措施,加大收储运环节监测力度,指导收购商收取、查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环节合格证查验和水产品质量抽检,倒逼养殖方式绿色转型。
(三)巩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对纳入三年行动的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根据药物使用情况对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速测,监督抽查要全覆盖,及时公布问题产品信息。落实药物销售台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要求,跟踪核查销出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排查本地问题隐患较多的特色小宗品种并建立目录,持续采取更具针对性、更有力的措施,提高精准治理水平。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湘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资“忽悠团”,推动地方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农资展销活动备案、农资打假网格化管理等制度。与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强化互联网平台农资监管,推进“净网”行动,组织对网络销售限用农药禁用药物、跨区域售种等问题进行线索排查。持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引导农民科学购买使用农资,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农资领域问题的核查督办,组织对问题影响发生地和假劣农资来源地溯源并查。
二、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对现有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和淘汰一批老旧标准;发挥农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标准建设目录,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净菜、优质农产品等新领域标准,制订一批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等农村领域配套标准。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推动全产业链标准技术规范的集成和实施应用,创新全产业链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促进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从产加销全链条开展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估,加强技术模式总结宣传,提炼一批典型案例,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
(六)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认定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个,开展国家级“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重点县创建。采集完善农产品“三品一标”基地信息,推动建立全国基地“一张图”。实施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水平跟踪评估,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严格证后监管,力争全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认证数达到4100个以上。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推进“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进校园、进社区。
(七)推进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聚焦柑橘、桃、梨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落细落小“三品一标”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分品种制定优质水果品级规范,开展品质监测和评价。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依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作用,在重点产区打造分等分级试点,指导最佳品质表征和最佳采收期,开展绿色食品独特品质识别研究。
三、严格落实全链条监管
(八)加强产地环境监管。推进化肥、农药和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膜科学使用处置,减少农业生产对产地环境的污染。扛稳扛牢粮食质量安全闭合式监管责任,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和修复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特定绿色优质水稻品种、水肥调控等农艺措施和调整种植结构,抓好种植环节稻谷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锰三角”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
(九)加强投入品监管。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农资购销台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张贴禁限用农药和禁(停)用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名录,指导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经营GSP制度,推进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追溯管理,依法查处农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以重点品种治理为切入点,完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施风险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应用“智慧湘农”等平台,推进日常巡查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和全覆盖。针对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等关键节点,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坚持巡查检查与指导服务并举、压实主体责任与提升生产者素质并重,推动“产出来”“管出来”水平同步提升。
(十一)加强追溯标识管理。深入实施承诺达标农产品“亮证”行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承诺达标合格证、“身份证”“三码合一”,拓展市级农批市场电子化查验渠道,促进生产者、收购者规范化、常态化开具使用。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市场主动查验、社会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十二)加强监督检测。统筹实施定量监测13.2万批次以上,例行监测突出大宗品种和地方特色农产品,重点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和检出禁用药物;监督抽查突出豇豆、养殖水产品等重点治理品种,总量占比不少于20%;风险监测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稻谷、豇豆、水果、水产品专项监测;风险评估突出粮油作物和区域特色、名贵农产品,开展隐患排查分析。乡镇以豇豆和养殖水产品禁用药物、易超标常规药物为重点开展速测筛查,覆盖村镇农产品收购点,年检测量不少于600批次。加强监测结果运用,持续开展监测评估和分析会商。
(十三)严格监督执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豇豆、水产养殖等重点品种的抽检比例,同步加强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十四)强化舆情管理。加强舆情监测,掌握舆情动态,研判舆情热点,进一步提高舆情应对的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关注突发事件舆情影响并妥善处置舆情。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分级应对处置,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和消费,组织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大赛,遴选推荐一批优秀科普文章和视频作品。
四、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十五)深化农安县创建。启动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创建期满的省级农安县核查验收。加强已命名市县管理,开展创建成效保持复核和专项抽检,工作滑坡、检出禁用药物、合格率不达标的一律摘牌。以创建市县为单元健全优质农产品使用农安县称号机制,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的合作,常态化推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质农产品。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在政府门户网站、“百度百科”等展示荣誉信息,在生产基地等醒目位置展示荣誉称号。
(十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对各级监管、检测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县乡监管检测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大培训。依照国家新修订的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指南开展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星级站点,树立一批工作典范。积极推进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力争有效获证机构稳定在80%以上;实施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飞行检查和监测质量评估。加快普及胶体金等速测技术,探索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
(十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经常性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机制,实施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制度,用好各级考核“指挥棒”,推动属地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推进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和廉洁意识,提升政治素养,强化责任担当,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