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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中毒分生产性中毒和非生产性中毒。
在使用农药过程中发生的中毒叫生产性中毒,造成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如下:
1.配药不小心,药液污染手部皮肤,又没有及时洗消;下风处配药或施药,吸入农药过多。
2.施药方法不正确,如人向前行左右喷药,打湿衣裤;几台药械同时喷药,未按梯形前进和下风侧先行,引起相互影响,造成污染。
3.不注意个人防护,如不穿长袖衣、长裤、胶靴,赤足露背喷药;配药、拌种时不戴橡皮手套、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等。
4.喷雾器漏药,或在发生故障时徒手修理,甚至用嘴吹堵在喷头里的杂物,造成农药污染皮肤或经口腔进入人体内。
5.连续施药时间过长,经皮肤和呼吸道进入的药量过多;或安排劳力不当,在施药后不久的田内进行农事操作。
6.喷药后未洗手、洗脸就吃东西、喝水、吸烟等。
7.施药人员不符合要求。
8.在科研、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防护不严,污染严重而发生中毒。
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农药而发生的中毒叫非生产性中毒,造成非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包括:
1.乱用农药,如用高毒农药灭虱、灭蚊、治癣或其他皮肤病等。
2.保管不善,把农药与粮食混放,吃了被污染的粮食而中毒。
3.用农药空包装装食物或用农药空瓶装油、酒等。
4.食用近期施药的瓜果、蔬菜、拌过农药的种子或农药毒死的畜禽、鱼虾等。
5.施药后田水遗漏或清洗药械,污染了饮用水源。
6.有意投毒或因寻短见服农药自杀等。
(来源:全国农技推广公众号)